人类知道的愈多,人们掌握的知识在全部知识中所占的比例就愈小。文明程度愈高,个人对文明运作的认识程度便相应地愈低。
AI时代,有人焦虑失业,有人偷偷变强,不写代码不烧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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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时代,有人焦虑失业,有人偷偷变强,不写代码不烧脑~
人类知道的愈多,人们掌握的知识在全部知识中所占的比例就愈小。文明程度愈高,个人对文明运作的认识程度便相应地愈低。
对政治稳定来说,没有比存在有着一个有知识但无从应用自己学问的无产者阶级更危险的了。
必须容忍有一批闲着的富人存在,而所谓闲着,并不是说他们不干什么有用的事,而是说他们所追求的目标并不完全受物质利益的考虑所支配。
由于我们过于倾向让专家去作决策,并且不加分析地接受他们关于某个他们自己也一知半解的问题的观点,所以我们的自由在许多方面都受到了威胁。
难道这一切如此不同于《老子》第57章中的诗句“我无为也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
政府的许多新的福利活动之所以对自由构成威胁,是因为尽管它们表现为纯粹的服务活动,但它们事实上意味着政府在行使一种强制权力,而且是以政府在某些特定领域内要求享有排他性权力为基础的。
科学的进步,如同新观念突然闪现在个人的脑海之中,乃是社会带给个人的观念、习惯和环境等结合在一起的产物,它既源于有计划的努力,又同样源于纯偶然的机遇,两者所占的分量是相等的。
曾有过无数的人投票赞成暴君,从而使自己失去独立性,这一事实或许会使我们明白,能够选择政府并不等于确保自由。进而言之,如果以为人民同意的政治制度,便肯定是一个自由的政治制度,那么我们讨论自由的价值,就毫无意义了。
人们必须被一视同仁。尽管他们事实上不同,这就是要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实质。
在任何社会之中,一个群体的兴衰都要取决于它追求的目标和遵循的行为标准。成功的群体的目标最终将成为全社会成员的共同目标。
自由社会所能提供的只是可能性,而非必然性;只是机会,而非给予个人的明确的馈赠。倘若不将自由视作至高无上的原则,自由社会的上述特性将无可避免地成为其致命的弱点,自由也会因此慢慢地被侵蚀掉。
一派把自发性和没有强制看作是自己的精髓,另一派则相信只有在追求并获取一个绝对的集体目标时,才能实现自由。”[11]“一派赞成有机的、缓慢的和半意识的(half-conscious)生长,另一派则赞成纯理论的深思熟虑;一派赞成反复试验的步骤,另一派则只允许具有强制性和惟一有效性的模式。
我们关于自由的定义是以强制这一个用语的含义为基础的,我们首先要说清强制的意义,才能使自由的定义精确化。
秩序不是人们从外部向社会施加的压力,秩序是在社会内部建立的平衡。[1]
在社会进化方面,决定性的因素不是个人的生理特质或遗传特质的选择,而是通过模仿成功的制度和习俗而进行的选择
自由的内涵便很容易从“没有强制”滑向“我们实现愿望没有障碍”,[20]或者更通俗地说,“没有外在障碍”。[21]这和把自己视作能为所欲为的力量,其实是一样的。
但也存在第三种可能性——即秩序的出现是适应性进化的结果。
能维护一个自由社会的,只有一种这样的原则:除了可以强制贯彻对所有人同等适用的一般的抽象规则之外,要严防任何其他强制。
一个特定的目标,一个具体的应该达到的结果绝不可能是法律。
一切权力来自人民的这一公式,与其说是指定期选举代表,不如说是人民组成一个制宪机构,拥有独有的权利去决定代议制立法机关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