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同时,于格·德·吕西尼昂(他娶了约翰的寡妻伊莎贝拉王后,因此算得上是亨利三世的继父)……注:读者请注意,这里的于格是于格十世。前文说过的与约翰争夺伊莎贝拉的是他的父亲——于格九世。于格九世曾与昂古莱姆的伊莎贝拉订婚,但伊莎贝拉被约翰抢走。于格十世终于把伊莎贝拉娶了回来,可以说替父亲报了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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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利二世或许是一位勤勉的帝国建设者,但他并不打算让自己统治的庞大领地永远完全地融为一体。因此,金雀花王朝的国度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帝国——帝国应当是永久地连接在一起的多个领地,作为一个整体来统治。亨利二世的打算是,自己百年之后,这些领土将成为一个联邦,各领地之间的关系可以松散,也可以紧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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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日的开端韦克菲尔德的彼得是约克郡的一位隐土,在英格兰北部名气很大。他智力退钝,以面包和水为主食,却能未ト先知。据说,基督曾三次向他显身,两次是在约克,一次是在附近的座叫作庞蒂弗拉克特的城镇。救世主化作孩童的形象,被抱在位神父怀中,对彼得说道,“太平,太平,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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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1210年底,约翰明白无误地向英格兰全境宣示了自己的无上权威。教堂沉寂无声,这提醒着胆战心惊的人们,他们生活在一个被上帝抛弃的国家,统治他们的是一个被绝罚的国王。牙齿被打落的犹太人和死去的女人们佐证了约翰的残忍无道。十年之间,王室金库大幅膨胀,导致全国出现了货币短缺。苏格兰和爱尔兰被打得头破血流,重新对英格兰王室的威力肃然起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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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利二世曾是一位伟大的立法者,但他感兴趣的主要是将英格兰王政的司法工作下放,以保证自己不在国内期间司法机构能够正常运转。理查一世在整个统治期间没有在英格兰待多久,因此效仿了父王的做法。与他们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约翰国王对法律和政府的庞大机构非常感兴趣。他是个热衷于实践、亲力亲为的国王,积极参与政府的日常工作,喜欢亲自干预案件审理,不管这案件是大贵族之间的争端还是孩童之间用石子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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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金雀花王朝的英格兰,英语终于成为主流语言。亨利二世对英语只有最基础的理解。亨利二世宫廷的语言是诺曼法语,或许还有阿基坦的埃莉诺及其来自法兰西南方的侍从们说的奥克语。官方文档的语言则是拉丁语。到了14世纪,英语的地位已经崛起。1362年为了庆祝爱德华三世的五十大寿而在议会上颁布的《申辩条例》规定,英语为王家法庭和议会的工作语言。这次议会也是中世纪英格兰王权的一个巅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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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吵了一个月之后,一个解决方案浮现出来。……作为交换,约翰、他的盟友和部分叛乱诸侯宣誓将遵守《大宪章》,这是英格兰历史上最著名的协议之一。在今天读来,1215年的《大宪章》似乎反映了一个艰难地达成的妥协:双方对它都不是特别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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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遭到了妻子和所有儿子的背叛,目睹自己的出生地化为浓烟滚滚的瓦砾堆,还遭到了比他年轻三十多岁的卡佩王国的羞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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腓力二世当时并不在遭受攻击的城镇。不久之后,他匆匆赶到,看到的是一片狼藉。“法兰西国王看到他的船只在海上熊熊燃烧、喷吐浓烟,似乎大海都着了火,不禁恼羞成怒,”威廉·马歇尔写道,“腓力国王气得发狂,情绪非常恶劣,在暴跳如雷和万般绝望的发作中命令将他的海军的剩余船只烧了个一干二净。”这对英格兰人来说是一次勇敢而意义重大的胜利,消除了随后几年内法兰西人对英格兰海岸的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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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格九世曾与昂古莱姆的伊莎贝拉订婚,但伊莎贝拉被约翰抢走。于格十世终于把伊莎贝拉娶了回来,可以说替父亲报了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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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人最后取胜。……巴黎市民和大学生们在大街小巷载歌载舞地欢庆这场名扬四海的胜利,庆祝活动持续了一周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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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一人而兴邦,因一人而丧邦,这是战国时代特别常见的旋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