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娼的男人买的不是女人,而是“女人”这个符号。正因为男人是在对符号发情、对符号射精,所以买娼才是自慰行为之一种。
AI时代,有人焦虑失业,有人偷偷变强,不写代码不烧脑~
感受一句话的力量
AI时代,有人焦虑失业,有人偷偷变强,不写代码不烧脑~
买娼的男人买的不是女人,而是“女人”这个符号。正因为男人是在对符号发情、对符号射精,所以买娼才是自慰行为之一种。
在我看来,用“恶魔般的美貌”这种修辞来形容登场人物的容貌,作为小说就已经失败了。
歧视需要三个人”。他的关于歧视的定义,可以稍加修改为:歧视就是通过将一个人他者化而与共同行动的另一人同化的行为。如果把前面的“一个人”换为“女人”、后面的“另一人”换为“男人”,直接就成为对“性歧视”的定义。
若无概念,经验则无从表达。正是因为有了概念,女性才能回溯过去,将自己的经验重新定义——那时的郁闷不快,原来就是“性骚扰”啊。
对于女人,女性主义是与自我和解之途。对于男人,与自我和解的道路不应该完全没有吧。和女人一样,那应该是与“自我厌恶”的斗争。不过,为男人指出道路的任务,已经不该由女人来承担了。
据说,衡量男人成功的一个社会指标,是拥有“美人妻其实,更准确地说是“花钱的妻子”。这是男人为了夸耀:我的性欲不是随便就能满足的满足我性欲的女人需要花这么多钱来维修保缮。在美国,这被称为“花瓶妻”(trophyWife),是胜利的奖赏。于是富人妻要孜孜不倦地花钱美容保养着装,因为那是衡量丈夫地位的指标。她们通过这种方式证明她是与丈夫匹配的女人。给丈夫赋予价值的,是她自己。一次性消费单价很高的女人,也是同样道理。将自
“由于我出生成长在一个厌女症根植太深的世界,我无法想象一个没有厌女症的世界。”超越厌女症有两条路径。一条是女人的路径,一条是男人的路径。关于前一条路径,我要对一个广泛流通的误解作出解释,即“女性主义者也有厌女症”之说。对于此说,我们点头称是即可,没有任何否定的理由。原因之一,生于长于这个厌女症的社会,不被厌女症侵染的女人,恐怕不存在。原因之二,女性主义者就是自觉意识到自身的厌女症而决意与之斗争的人。如果有
加害者的行为绝不是由于无法控制欲望的冲动,而完全是在针对容易下手的对象行使手中的权力。
现在想来,这种“油滑世故”的策略,就是当一个女人身处男人欲望的磁场包围之中时,为了让自己不易受伤,便将感性阈值狠狠提高,用钝感来保护自己的一种生存策略。
厌女症之于女人即为自我厌恶,但女人也有可能不将厌女症作为自我厌恶来体验,其方式就是把自己当作女人中的“例外”,将除自己以外的女人“他者化”,从而把厌女症转嫁出去。为此,有两种策略。一种是成为特权精英女人,被男人当作“名誉男人”来对待,即成为“女强人”的策略。另一种是自动退出“女人”的范畴,从而逃脱被估价的女人身份,即“丑女”策略。或许可说,前一种是“往上走”的策略,后一种是“往下退”的策略。
女儿要回应母亲的双重期待,既要像儿子,又必须做好女儿。女性的选择可能性扩大的时代,同时也就是“作为女儿”和“作为儿子”的双重负担使女儿的负荷更为沉重的时代。
在家庭中处于最弱者地位的女儿,其攻击并不直接指向强者父母亲。弱者的攻击,只是指向自己的身体,因为身体不能反抗,是比自己更弱的弱者,是自己仅有的一点点领地。
正如信田所言,母亲向女儿、女儿向母亲,相互告诉对方:“我不是你。”我们只能从这里开始。
曾几何时,女性在表达自己的意见时不得不前置一句“Iamnotafeminist,but.”(我不是女性主义者,但……)作为开场白,但现在,她们已经毫不犹豫地自称是女性主义者了,不再遮掩。
无需担心男人性主体地位被侵犯的危险,在性活动中控制他者,为此选择障碍最小、无力反抗的对象,并且还希望对方也很情愿——这就是儿童性侵犯者。至于被害者是女童还是男童,已经不重要了。
正统性(authority)需要有赋予正统性的人(authorizer),统治者的正统性必须由神灵从外部赋予(即王权神授论),所以统治者不能与被统治者属于同一集团。
女性主义并非是让女性成为强者的思想,而是一种“寻求让弱者以弱者的姿态得到尊重的思想”
“平等法”之后的女人,必须取得作为个人的成功和作为女人的成功,若没将两者都实现,绝不能被视为一个完整的成人女性。
“我”,总是过渡时代的产物,总处于半途之中。没有必要否定过去的自己。正是因为过去的局限、过失以及“别扭”,才有今天的自己。原谅过去的自己,与那个自己和解,将那个自己怀抱在“我”的心中就好。
男人为成为男人而实践的同化与排除行为,不是单独一人能完成的。社会学学者佐藤裕在《论歧视》一书中尖锐地指出,“歧视需要三个人”。他的关于歧视的定义,可以稍加修改为:歧视就是通过将一个人他者化而与共同行动的另一人同化的行为。如果把前面的“一个人”换为“女人”后面的“另一人”换为“男人”,直接就成为对“性歧视”的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