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曾试图将梦分成两类,一种是真正有价值的梦,它能带给梦者警告或预卜,而另一种无价值、空洞的梦只是带来困惑或引人步入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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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曾试图将梦分成两类,一种是真正有价值的梦,它能带给梦者警告或预卜,而另一种无价值、空洞的梦只是带来困惑或引人步入歧途。
现在让我们把进来的主要发现摘录一下:梦是一种精神活动,和其他的一样重要;其动机常常是寻求满足的愿望,以及具有许多特征与荒谬性,完全是由于精神审查制度在梦形成过程中加以影响的结果;除了回避审查制度以外,下列因素亦在梦形成过程中扮演着某种角色:1.需要把精神材料凝缩起来2.要能以影像来表现3.需要一个合理可解的梦构造的外表(虽然不一定真)。以上每一主张都导致一些心理假说和预测。因此我们必须探讨梦的意愿动机与梦形成的
梦中呈现的愿望一定是幼童期的。在成人,它源起于潜意识,而孩童由于前意识和潜意识之间未有分界(仍未有审核制度产生),或者只是在慢慢地分化,仍未清楚,所以它的意愿是清醒时刻的未满足且未加以潜抑的意愿,我知道这结论不能绝对正确,不过却能常常属实(即使在一些我们不怀疑的例子中),因此当做是一般性的推论,倒也未尝不可。
焦虑是一种原始的冲动,源起于潜意识并且受到前意识的禁制。因此当梦中被禁制和焦虑相连时,这一定是属于某个时候能够产生原欲的意志力量——换句话说,这一定是性冲动的问题。
席勒对一位抱怨着自己缺乏创造力的朋友,作如下的回答:“就我看来,你之所以会有这种抱怨,完全归咎于你的理智加在你的想象力之上的限制,这儿我将提出一份观察,并举一比喻来说明。如果理智对那已经涌入大门的意念,仍要做太严格的检查,那便扼杀了心灵创作的一面。也许就单一意念而言,它可能毫无意义,甚至极端荒唐,但跟随着而来的几个意念,却可能是很有价值的,也许,虽然几个意念都是一样的荒谬,但合在一起,却成了一个甚具意义的联系。理智其
现在我们已经能够解释此事实:睡眠使梦得以进行是因为精神内涵的审查制度减弱的结果。
同一天晚上所发生的梦内容都是整体的一部分;而它们之所以会分成这许多段,同时有不同组合和书目的事实都是由意义的,这可以看成隐匿着的梦思所提供的信息。
1,梦是可以解释的,每个梦都是有意义的 2,梦者必须将本身所有涌上心头的感受完全说出,而不因为自己觉得那是不重要的、毫不相干的甚或愚蠢的,而不说出。必须对自己的各种意念绝对保持公平。即尽量做到压制“自我观察者”(后来的“超我”)的作用。 3,梦是愿望的达成,其动机是某种愿望。
在制造梦的时候,我们能偶分辨出两种精神活动:梦思的产生,以及把它们转变成梦内容,梦思是理性的,它是我们所能具有的所有精神精力所制造出来的它们属于那些不在意识层面的思想程序——经过某些变异,这程序亦产生我们意识的思想。无疑的,梦思有许多值得探讨,有许多神秘处,所以不忘在梦的前提下予以讨论。
也许可以用一个类比来说明这种情况。白天的思潮在梦中扮演着一种企业家的角色;但就如一般人所说的,企业家虽有头脑,如果没有资本他也是无能为力的。他需要一位资本家来支持各项费用,这个负责精神消费的资本家毫无疑问而且一定是源于潜意识的愿望——不管清醒时刻的思潮是何种性质。
1,梦所代表的愿望达成往往是毫无掩饰极为明显的(如口渴,想方便)2,小孩子的梦往往是很简单的愿望达成
我们反对其中的两个观点——所有梦是一种“无意义的过程”,以及它是属于肉体,除了这两点以外,我都能在自己的复杂论题中各自证实了这些互相矛盾的意见,并且指出它们都照亮了部分的真实。
神经质性格的一个主要特征——即某一原因产生的结果虽然在质上说是适当的,不过量则太过了——就心理学能了解的来说,亦可适用上述的句子。过多的部分仍是那些以前受压抑留在潜意识的感情所引起的。这些感情借着和一个真正的原因联系,而使它的产生和其他的源由——一个合法以及没有瑕疵的感情——连在一起。因此,我们注意到被压抑,以及压抑机制之间的关系,并不完全只是相互的抵消而已。有时两者亦会合作无间,互相加强以达至病态的效果(这也是同样
精神分析的假设时正确的——它的一个条件是:凡是阻碍分析工作进行的都是一种阻抗。
有意识地思考过的东西,常常只有在人不再去思考它们时,才出现在梦里。在梦里不是那些清醒状态下认为重要的东西,而是最无关紧要,最没意义的记忆被挑选出来得以重现。梦中记忆明显偏爱清醒时经历的那些无关紧要的和不为人所注意的元素,这必然会让人以为,梦根本不依赖于现实生活,或者至少具体来看,这种依赖性缺乏足够的证据。梦不重现经历。也许在梦开头第一步是以前有过的经历,但是接下来就完全不同了,要么完全改变,要么就在某个地方被陌
甲、凝缩作用1,贫乏简陋的梦后面隐藏了冗长丰富的“梦的隐意”2,自以为所梦的比所追忆的内容丰富的多,其实是一种错觉3,梦中出现的东西往往代表许多梦思的交汇点,被当作许多经验的共同工具。就是说许多不同的“梦思”通过同一种事物来表现,同一个梦思也可以从不同的方面利用不同的事物表现。这可以称为基本原则4,“集体”和“集锦”人物和事物是梦凝缩的一大方式5,“凝缩作用”的特点及
1,《梦的解析》一书中有若干论点或命题是自相矛盾的(梦的意义有无、梦的机制是本能还是理性、梦可否解释)2,该理论体系与现代科学研究的事实不慎相符,缺乏科学根据。研究方法片面(主要依据精神病人的梦情自述,忽略实验方法)
一、梦总是以最近几天印象较深的事为内容,二,梦选择材料的原则完全迥异于醒觉状态的原则,而专门找一些不重要的次要的被轻视的小事儿。三,梦完全受儿时最初印象所左右,而往往把这段日子的细节,那些在醒觉时绝对记不起来的小事儿重翻旧账的搬出来。
精神分析的经验已经提供另一个证据,说明梦的遗忘主要是因为对该事实的阻抗,而非由于睡觉和清醒是两个互相无关联的境界。
我们可以发掘梦的第三个特点——那些在醒觉状态下不复记忆的儿时经验可以重现于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