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特定情境下,情境力量远远胜于个体力量。大多数心理学家对于深植于政治、经济、宗教、历史、文化中能够定义情境且界定合法性的力量,已经麻木了。想要全面且完整地了解人类行为动力,就必须先能辨识个人、情境以及系统力量的范围与限制。要改变或避免不恰当的个体或团体行为,就必须了解他们带入了什么力量、优点和弱点到情境之中。接着我们必须更清楚地辨识出,情景力量在特定行为之下复杂的全貌。修正这些情境力量或者学习避免它们,都能大大影
AI时代,有人焦虑失业,有人偷偷变强,不写代码不烧脑~
感受一句话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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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特定情境下,情境力量远远胜于个体力量。大多数心理学家对于深植于政治、经济、宗教、历史、文化中能够定义情境且界定合法性的力量,已经麻木了。想要全面且完整地了解人类行为动力,就必须先能辨识个人、情境以及系统力量的范围与限制。要改变或避免不恰当的个体或团体行为,就必须了解他们带入了什么力量、优点和弱点到情境之中。接着我们必须更清楚地辨识出,情景力量在特定行为之下复杂的全貌。修正这些情境力量或者学习避免它们,都能大大影
我对“社群”的操作型定义是:人们会对于所居地非寻常和可能违法的事件十分关心并且采取行动。我相信,这样的“利社会行为”是来自互惠利他主义的前提假设——他人一样也会这么对待我的财产及权利。……当我们认为他人不认识我们,甚至问都不会问我们一声时,可能就会促成反社会、自私自利的行为。……在情境的允许下,它会破坏人与人之间的既定常规,包括四周充满匿名的环境时可能成为违反社会规范的前兆。
我们害怕魔鬼,却为之着迷。我们创造魔鬼阴谋的神话,对此信以为真,并且相信自己足以组织力量去反抗。我们排挤“他者”,视之为危险的异己,对非我族类的过度纵欲与道德悖逆感到毛骨悚然,这全是出于对“他者”的无知。另外一个观点则是将“邪恶”视为“渐进式”,也就是随环境不同,我们都可能为恶;代表任何人可在任何时间,或多或少表现出某项的特质(如聪慧、自傲、诚实或恶毒),而这些特质无论是朝向善或恶的一面,都是可被改变的。渐进式的观
对安全感的需求是人类行为有力的决定因素。当面对所谓安全威胁或是面对让我们远离危险的承诺时,我们可能会受到操弄而做出无法赞同的事。那些兜售、传播影响力的人借着提出一份浮士德式的契约而取得支配我们的权力,契约内容是:只要你交出部分自由给当局,不管是个人还是公民自由,我们就会保证你毫发无伤。扮演撒旦角色的诱惑者会跟你说,只有当所有人都牺牲一点小小的权利或自由时,他的力量才有办法拯救你。请拒绝这桩交易。绝对不要为了安全的许诺
无论人类曾犯下多么恐怖的暴行,只要处在正确或错误的情境中,这些行为就有可能出现在我们任何人身上。这样的认知并不构成邪恶开脱的理由,相反地,它使得邪恶民主化,让一般行动者共同承担了邪恶的责任,而非宣传邪恶是偏差分子或者是暴君的专利—邪恶的都是“他们”,不会是“我们”。
“Againthebadapple–dispositionalviewignorestheapplebarrelanditspotentiallycorruptingsituationalimpactonthosewithinit”ExcerptFrom:Zimbardo,Philip.“TheLuciferEffect.”RandomHousePublish
波兰妇女伊雷妮•森德勒(IreneSendler)曾拯救了近2500名原本必死无疑的犹太儿童逃出纳粹魔手,她与二十名波兰天主教徒组织成个团体,协助将住在华沙犹太区的犹太儿童们装在篮子或救护车里偷渡出去。虽然她明知在纳粹占领下的波兰,任何帮助犹太人的人被逮到,就可能会连同家庭成员一起枪杀。森德勒最后在1943年被纳粹逮捕,尽管一再受到刑求折磨,却始终拒绝透露安置在非犹太家庭中的孩子姓名。她最近因为她的英雄行为得到波兰
邪恶最具关键性、同时也最不为人知的促成因素并不是明目张胆鼓吹暴力伤害的人,而是在他们背后沉默的大多数,目睹一切发生却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的人。
在但丁描写的地狱中,因贪爱而犯罪的恶人要归在第九层地狱。因为他们一生怎么地只为自己。为了让人们只看见自己,撒旦与他的部署将人类的眼,从所有生物的和谐之爱中移开
文化的智慧告诉我们,欲将平常表现温和的年轻人变成听命杀敌作战的战士,关键要诀就在于先改变他们的外表。
在我们的研究中,勉强扮演自己角色的好狱卒意味着与其他值班同伴的恶魔行为相较犯们施点小恩小惠。正如先前提到的,他们之间没有人曾介是狱卒”们虐囚,也没有人跟工作人员抱怨、迟到早退或是在美况下加班,甚至没有人为了必须做这些讨厌的工作而要求加只是“不作为之恶综合征”(EvilofInactionSyndrome)。所以真正的善不是不参与恶或在恶中施予小恩惠,而是去阻止恶的发生。
邪恶最具关键性、同时也最不为人知的促成因素并不是明目张胆鼓吹暴力伤害的人,而是在他们背后沉默的大多数,目睹一切发生却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的人。他们在恶行发生现场沉默不为,甚至使得善恶间的界限变得更模糊。
一系列心理动力运作过程,包括去个人化、服从权威、被动面对权威、自我辩护与合理化,都是诱发好人为恶的因素。“去人性化”是让平凡人性情大变、变得冷漠无情、甚至肆无忌惮地犯罪的主要运作过程之一,这就好比白内障,它能遮蔽人的思考,并促使当事人觉得其他人猪狗不如,认为敌人就应该受到酷刑折磨和歼灭。
我相信任何一个人都是潜在的英雄,虽然可能会有个人的风险和牺牲,也能在对的情境时机做对的决定以帮助他人。
邪恶是建立于设计伤害,镍带、命令、缺乏人性、毁灭无辜他者的刻意行为,或是使用权威、系统力量鼓励且允许他人这么做,并从中取得利益。也就是“明知故犯”。
当我们试着去了解暴力、破坏物品、自杀式恐怖主义、酷刑拷打或强暴这些“不可思议”、“难以想象”、“麻木不仁”的恶行时情境主义的思维方式让我们感受到深刻的谦卑感。它让我们不会立刻去拥抱把好人跟坏人区隔开的高道德标准,却轻放过情境中使人为恶的原因;情境式思路是对“他者”施与“归因的慈悲”。它鼓吹的教训是,只要处在相同情境力量的影响下,你我也可能会做出任何人类曾做过的事,不论善恶。我们的刑事司法正义体系过于仰赖一
社会心里学家在试图了解非常态的行为原因时,尽量会避免这些对特质的论断,社会心理学家以自提的问题开始,寻求是“什么”造成结果,在“什么”情况下会造成特定的反应,“什么”事件会引发行为,“什么”情境下最接近当事者状况。社会心理学家会问,何种程度的个体行为可以追溯外在因素,如情境变项和特定安排下的环境历程。人会因情境力量的释放而改变性格。
坦承错误,会让降低认知失调的动机变小,当现实上的抑制物出现时,不和谐就消失了。我们必须改变我们平常漫不经心的态度,变得更加警觉,处在新情境中尤其如此。……拒绝用迅速简单的方法来解决复杂的个人或社会问题。不要允许其他人将你去个人化,不要让他们把你放入某个分类、某个盒子、某个自动贩卖机里,不要让他们把你变成一个客体、一样东西。请坚持你的个体性;我们每个人终究都只活在自己的心灵中,活在孤独之中,所以必须乐意并且也随时
要改变或避免不恰当的个体或团体行为,就必须了解他们带入了什么力量、优点和弱点到情境之中。接着我们必须更清楚地辨识出,情境力量在特定行为之下复杂的全貌。修正这些情境力量或者学习避免它们,都能大大影响与减少不当的个体行为,效果远大于只是在情境中针对个人的错误纠举。也就是说,用公共卫生取向取代治疗个体疾病与错误的标准医学模式。除非对系统真实力量有足够的敏锐,并且充分了解系统运作的规定与法则,否则行为与情境的转换,对我们而言
只需启动一个或数个下列四种认知机制,任何人都可能解除对任何破坏或邪恶行为的道德束缚。1⃣️首先,我们可以将伤害行为重新定义为荣誉的行为,方法是借由采纳神圣化暴力的道德命令而创造出行动的道德正当性。我们会将这么做的敌人们的恶行和自己正直的行为做比较,从而创造出有利的对比。(例如这么想:我们只是虐待他们,他们却将我们的人砍头。)运用委婉的语言,可以让人们比较容易接受做出残酷行动的现实,因此也可以达到同样的目的。(举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