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定义既不真也不假,也没有确切与不确切之分;由规定定义而定义的符号在该定义给予它一种意义之前不具有那种意义。
AI时代,有人焦虑失业,有人偷偷变强,不写代码不烧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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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定义既不真也不假,也没有确切与不确切之分;由规定定义而定义的符号在该定义给予它一种意义之前不具有那种意义。
语句的这种重塑能够起到澄清论证的构成命题的作用。无论这些语句的外在形式如何,我们有必要理解正在被断定的东西的实质,理解哪些断言支持哪些推论。
我们用命题(proposition)这一术语指谓人们通常使用陈述句所断定的东西。
一个论证的结论的真或假自身并不决定那个论证的有效性或无效性。此外,一个论证有效不能保证其结论的真实性(例Ⅱ)。
另一个英格兰逻辑学家约翰·文恩(JohnVenn,1834—1923),则设计了一个判定演绎有效性的图示程序系统。这是一个卓越的贡献。它既简单又漂亮,用图示呈现出直言命题中的词项关系。由连环圆圈组成的文恩图目前仍被广泛使用。
如果一个命题述及了某个词项所指称的类的全部元素,则称该词项在这个命题中是周延的。A命题的主项是周延的,而谓项是不周延的。E命题的主项周延,谓项也周延。在任何特称肯定命题中,主项、谓项都是不周延的。(即I命题主谓项都不周延)。特称否定命题的谓项是周延的,但主项不周延。(即O命题主项不周延,谓项周延)
一个疑问句在满足以下条件之时可以作为前提,即该问句是反问句。就是说,它暗示或者假定了一个答案以作为该论证的前提。该语句可以具有陈述式的意义而保有疑问句的形式。
精确定义(precisingdefinition)就是用来消除歧义或模糊性的。
有三种论争,第一种是明显的实质论争。
归纳论证的核心任务,是确定那些能够直接引导行为的或者能够以之为基础建立其他论证的事实。
直言三段论可以更正式地被定义为:由包含且仅包含三个词项的三个直言命题组成的演绎论证,每个词项在其构成命题中恰好出现两次。
有人可能通过把被定义项与一组可描述的动作或操作联系在一起来解释一个语词的内涵。这也就是在给出一个术语的操作定义。
归纳和演绎的区别依赖于两类论证对前提和结论之间的关系所做的断言。我们可以将两类论证的特征如下表示:演绎论证是一种其结论被断言为从起前提绝对必然地推出的论证,这种必然性不是一个程度问题,不以其他任何事物情况为转移。反之,归纳论证是一种其结论被断言为仅仅或然性地从起前提推出的论证,这种或然性是一个程度问题,其程度受可能出现的其他事物情况的影响。
在一个共和国,由于公民所接受的是理性与说服力而不是暴面力的引导,推理的艺术就是最重要的。——托马斯・杰弗逊……在任何寻求知识的领域,无论在科学研究中,在政治生活中,还是在个人生活管理方面,我们都需要运用逻辑以达致可靠的结论。通过逻辑形式的把握,如本书所阐释的那样,我们学习如何获得真理,如何评估旨在求真的各种相互竞争的主张。理想地说来,每一门大学课程都应当为此目标做出贡献,但我们知道许多课程并非如此。许多大学课
如果一个演绎论证不是有效的,它就必定是无效的;如果它不是无效的,它就必定是有效的。
论争,可能源自双方对待同一事实的不同信念,也可能是因为双方对待相同事实的不同态度
以疑问句的方式来表达这些指责之言,做出指责的人能够保护自己免受愤怒的控诉。因为他们可以坚持说“不”,“我并不是那样说的!”
真(或假)命题与有效(或无效)论证之间的关系既很复杂也很重要,处于演绎逻辑的中心地位
“前提”和“结论”都是相对的(relative)术语。
如果Q是一个其真实性需要建立或确证的命题,那么“因为P”可能给出了支持其为真的前提,这样“Q因为P”就是一个论证。若Q是一个已知其为真,或至少在这个语境中其真是没有疑问的命题,那么“因为P”就可能是对为什么Q成为真命题的阐释,这样“Q因为P”就是一个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