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饥饿不能成为盗窃事物的正当理由怎么能成为杀人并以之为食物的正当理由呢另一方面当我倾向于赞成有罪判决我又显得多么荒谬这些将被处死的人是以十个英雄的性命为代价换得的
AI时代,有人焦虑失业,有人偷偷变强,不写代码不烧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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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立法至上原则引申出来的是法官有义务忠实适用法律条文根据法律的平实含义来解释法律不能参考个人的意愿或者个人的正义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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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人可以在语境之外进行推理,语境总是影响着人们的推理目的和内容。语境包括这些因素:塑造了人们思维方式的共同体、影响共同体形成的历史因素、渴望得到表达的身体感觉、给人们限定了可用词语的语言、要求获得解决的问题、限制了可接受的解决方案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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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学家可以告诉你建造一千英里的四车道的混凝土高速公路平均需要付出的生命然而我们故意或心照不宣地承受和付出这些代价因为假设生者所获得的价值远远超过这些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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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并非每一种恶行都是或者应当是犯罪,并非每一种美德都应当成为法律义务。人们并非一定要具有某些美德,比如自愿牺牲以挽救他人。任何人都没有去死的义务。法律仅仅要求我们弃绝一些严重的有害行为,而不要求我们像圣徒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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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所规划的每一条高速公路、每一条隧道、每一座建筑,在建造过程中都可能危及建造者的生命安全。把这些工程汇总起来,我们可以大致计算出建设这些工程项目将会牺牲多少人的性命。统计学家可以告诉你建造一千英里的四车道的混凝土高速公路平均需要付出的生命。然而,我们故意或心照不宣地承受和付出这些代价,因为假设生者所获得的价值远远超过这些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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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腊神话和悲剧作品无比鲜活地展示了人类精神世界的基本区分和冲突:是接受现状,还是拒绝?是接受人在生活中的命运,还是抗争?是接受现存法律,还是违反法律而犯罪?问题在于所有这些区分和冲突,神话和悲剧作品都没有能够提供理智地追问的思想范式,只有哲学家们才把生命的冲动和激情的张扬转化为理智的思考,他们通过概念的推导构建起一个语词的逻辑秩序,以为人们的生活提供理性的指引,呈现法律“存在”的根基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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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为人的生命设定了一个有限的价格。但如果这是正确的,那我们也就会允许富人购买穷人,允许他在支付了价格的前提下,违背他人意愿将其变为自己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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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笨的女佣都知道当她被告知“削掉汤羹的皮并撇去马铃薯的油脂”(topeelthesoupandskimthepotatos)时,她大的女主人所言非所欲她同样知道当她的主人告诉她“放下手头的事情赶紧过来”时她的主人忽视了她可能此时正在做的事情是将她的婴儿从淋雨桶里解救出来我们有权期望审判官具有同样的智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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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牺牲都必须是自愿的,否则就是侵犯了法律所确认的生命平等和神圣尊严。如果没有人主动牺牲,那谁也没有权利杀害不愿牺牲的人。斯普林汉姆和塔利试图表明,那场抽签把探险者的平等权利置于一个平等的起点上了。尽管就其本身而言的确如此,但是他忽略了,抽签的目的是为了赢家的利益杀掉输家。这一目标是在实施终极意义上的不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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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是一种清楚的行为意图,也可能是被有限的选择所引导的,可能是受死亡的可能性所强迫的,也可能是与人们的意愿相违背的。否认这一点,就是忘却强奸、抢劫、勒索带给人们的教训。那些罪行的本质特点都是要一个无法自主的受害人做出选择,但这种选择不能因此被认为是故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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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赢者把生活看作一个合作的舞台,而不是一个角斗场。一般人看事情多用二分法:非强即弱,非胜即败。其实世界之大,人人都有足够的立足空间,他人之得不必就视为自己之失。人际交往的六种模式双赢不是什么技巧,而是人际交往的哲学,是六个交往模式之一,这六个模式分别是:◎利人利己(双赢)◎损人利己(赢/输)◎舍己为人(输/赢)◎两败俱伤(输/输)◎独善其身(赢)◎好聚好散(无交易)“我认输,你赢了。”“就这样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