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鹰对一座小镇的了解肯定不如一只蚂蚁,雄鹰展翅高飞掠过小镇,看到的不过是一个轮廓;而一只蚂蚁在它千万次的爬行中,却把一座小镇了解得细致入微,它能知道斜阳何时照耀青灰的水泥石墙,知道桥下的流水在什么时令会有飘零的落叶,知道哪种花爱招哪一类蝴蝶,知道哪个男人喜欢喝酒,哪个女人又喜欢歌唱。我羡慕蚂蚁。当人类的脚没有加害于它时,它就是一个逍遥神。而我想做这样一只蚂蚁。
AI时代,有人焦虑失业,有人偷偷变强,不写代码不烧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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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与月亮之所以永远光华满面,是不是容纳了太多太多往生者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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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在于晴朗的日子里,我觉得太阳就像傻瓜一样,只会笑,满地都洒着它热烈却我有内涵的笑影,让人觉得这样的的阳光是无所用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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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了腊月的太阳,就好像失恋了,早晨八点多才寡白着脸出来,下午四点钟就缩着头下山了,整日没魂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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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难就是在这时如七月飞雪一样,让他在瞬间由温暖坠入彻骨的寒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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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结婚生子后,虽然还有着自己的老名字,但是那名字逐渐被世俗的泥沙和强大的男权力量给淘洗千净了。她们虽然最终没有随丈夫姓,但称谓已发生了变化,体现出依附和屈服于男权的意味。她认为这是一种愚昧,是女性的一种耻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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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记得,那是夏天,蚊子很多。蚊子落在我险上时,我就“啪”的一下将它拍死。而哥哥呢,他只是用手轻轻把蚊子拂去。我知道,我和哥哥之间已经隔着一条大河,我在这岸,他在那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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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躺在黑暗中,从敞开的窗口听风声。我不知道那唰唰的响声究竟是风摇芦苇的声音呢,还是芦苇摇风的声音?就像我在回龙观,当灯火温柔地弥漫的时候,我分不清究竟是夜晚烘托了灯火呢,还是灯火点燃了黑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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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吉穿着一件鹿皮长袍,羞答答地出来了。这件袍子前后开衩,袍边和袖口镶有黑皮云字花边,衣襟的一溜儿纽扣是用鹿骨打磨成的,亮如晨星。与袖口相配的黑色腰带,松松地束在腰际,宛如白夜时的地平线,虽然分开了天与地,但上下却是通体的光明。这件飘逸的长袍,在夜晚的灯光下,显得是那么的柔美。顺吉好像脱胎换骨了,美若天仙。“呀,顺吉,今儿外面没月亮,我在屋里却见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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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醒来的时候,夕阳已经给草原披上了一件猩红的袈裟。我站在毡房外,痴痴地看着落日。这样的落日我从没见过,红得炫目,带着股刚烈之气,它下坠时不是蔫头蔫脑的,而是蓬蓬勃勃的,一跳一跳的,像是在欢呼着什么,我被这样的落日感动了。正当我心潮激荡的时候,一阵马蹄声从背后响起,很快,一匹马从我身边掠过,没容我看清骑马人的容貌,他们就游鱼般轻灵地进入草原了。那是匹枣红马,很威武,它飘逸的长鬃轻抚着草原,有如一抹斜阳漫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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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才看清,它的眉心处有道白,像是一湾水,明亮活泼。我伸手抚摸了它一下,它动着四蹄,感恩似的叫了两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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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吴都有些醉了。在这种时刻,当我听着男人们无所顾忌的谈笑,当我听着动感十足的二人转,当我望着窗外那些不知名的女人的身影,尤其是当我看着墙壁悬挂的那一件件农具的时候,我是多么怀念芳草洼的女主人啊。我怀念她给我卷的烟,怀念她跟我聊天时面上丰富的表情,怀念每天中午她打发聋儿提着篮子给我送饭的情景。我不知道她那因为打了白鹤而被抓起来的丈夫出来没有,他会不会像我穿他的衣服一样,把我的衣服也穿在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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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史颜证奇之,留为小吏,不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