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的政策含义是,确权到户,长久不变——不得按人口变动调整土地——意在减免承包土地上无尽的债务,为更大规模的要素流动、转让、重组、再利用创造条件。这是包产到户改革的继续,也是比包产到户更为深刻的改革。拿不下此役,拖泥带水的土地制度必有拖泥带水的城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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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金本位以降,多数货币呈两极化的命运:或被劣币化趋势所席卷,连同其显赫一时的发行者一起被请出历史舞台;或成为对抗劣币化地赢家,在熙熙攘攘的市场流通之中历久弥新。这样看,选锚的高下决定货币的命运。弗老对美国货币史下了过人的功夫,所以其建议有扎实的学术研究为基础。他最主要的发现是,在广义货币供应量与物价指数之间存在着可靠的因果关系。由此,为争取物价的稳定,非把货币置于非人格化准则之下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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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其实是一套靠行为定价的游戏。天下买家大同小异,差不多个个天生都是自己持有货币的升值派。卖家也大同小异,都是顾客手持货币的贬值派。问题是,市场里的升值贬值不需要吵,各方出价就是了。横竖买家与买家争、卖家与卖家争。至于升值派能不能赢,决定的因素是卖家营垒的竞争程度是不是压过了买家营垒的竞争程度。若是,吵也没有用,买家所持货币终究要升值;若不是,吵得再凶,买家的货币也挡不住对卖家的商品贬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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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安排为什么非同小可?答案是制度有刚性。这里「刚性」的意思,指的是制度安排依赖国家强制力。不是你情我愿,以大家的自愿为基础,高兴就办,不高兴就不办。制度带有强制性,不情愿也非照办不可。制度性的强制也不是一般的强制,如街上偶遇强凶霸道的那类,靠拳头或拳头威胁就「把成本强加到别人的头上」。国家强制力如诺斯说过的,不但最具规模经济的特点,还用占统治地位的观念层层包裹起来,成为「唯一合法的强制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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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收回农地农房入市权的时候,既未先行,也未先试,更谈不上审慎,说不行就不行,禁令写到纸上,全国立马生效!但是轮到农地农房重新入市之际,那可就相当隆重了,不但几经设计与审批的行试路放得很窄,且“试而不决”,“试而不行”,总丢不下那无穷的担心和忧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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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便也有代价。这里的一个教训是,看似无成本或低成本的工具,用到最后才发现奇贵无比!经济学道理很简单,代价低的需求量必定大。譬如很多经济学家喜欢说温和的通胀税无伤大雅,听起来似无大错。可是以通胀税来充当实现政策目标的财务工具,‘便宜的“债务举过了头,日积月累、年复一年,累计的通胀压力就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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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总是联成一体的,任何一种商品服务的价格的变动,都会带出诸如此类连锁性的变化。回头看,弗里德曼的最重要贡献,是在政府掌控货币发行权的时代,不断根据经验提请人们警惕此种大权被滥用的危险。......货币主义坚持,零通货膨胀才是长期经济增长和繁荣的基础。那么,货币框架的最后出路究竟何在?哈耶克的结论是,“只能通过货币政策的目标而非它的具体做法来限制货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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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的蒙代尔-弗莱明模型,把两元分析扩充为三元悖论,即所谓“货币政策独立性、资本流动与浮动汇率”三者不可能同时达成。此论一出,蒙氏名满天下。以至于后来言必称蒙代尔三角蔚然成风。可惜晚生生性愚钝,怎么也体会不到三元分析的重要。由于贸易品里多少都含着资本、土地和劳力,所以除非完全禁绝贸易,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资本完全不流动”。这是说,多多少少的资本流动是“国际经济”的给定现实,所以三元架构似乎多此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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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权、分责、分利要一体化。权责利脱节,道德风险就来了。那是说一个主体的行为,收益归自己,代价却多多少少由别人代为承担。不少现在被称为“市场经济”的体制,内藏道德风险不小,这是市场经济也时不时要改的原因。不过整体而论,叫市场经济的,比高度权力集中的计划经济,权责利之间的结合还是紧密得多。按科斯定下来的传统,经济体制的实质区分要以权利界定为基础,权利划得不一样,市场也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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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不明白的地方,是人们真的找不到更合乎经济逻辑的方式,来表达他们总比别人更热爱中国的伟大情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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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看法,从1997念开始的人民币盯住美元的汇率体制,与其说是依据了哪派的理论而设计出来的产物,不如说是一连串事件合成的结果。具体看,主要是三大事件:1993念又一波高通胀和随之而来的通胀治理,1994年中国第一波汇改,以及1997年亚洲金融风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