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持死刑制度的既不是国民也不是国家,而是杀人犯自己!
高野和明经典语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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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正义的名义下审判另一个人的时候,所谓的正义并不存在普遍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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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陡坡上往下滚是很容易的,难的是在平坦的道路上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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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害罪只适用于肉体创伤,毁灭的人心却无人理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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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国家里,你刚成为恶性犯罪的受害者,整个社会突然就成了你的加害者。而且无论他们怎么欺负你这个被害人,也没有人来向你谢罪,也没有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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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个社会认可私刑,社会就会陷于无秩序状态。因此,必须由第三者,也就是国家机器行使刑罚权,来代替被害人亲属做他们想做的事。是人都有复仇心,所谓复仇心,就是对失去的人的爱。只要法律是为了人类而存在的,包括死刑在内的报应刑思想就应该被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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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史上有两种理论:一种是报应刑论,主张刑罚是对犯罪者的报复;另一种是目的刑论,以教育改造犯罪者、消除社会威胁为主。这两种思想经过长期争论,最后结合两者的长处发展,形成了现在的刑罚体系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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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南乡打算向中凑郡里唯一的自己人求援。那个人就是付出高额报酬、要为树原亮昭雪冤案的委托人——阳光饭店的董事长安藤纪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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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性越是强烈的人,就越爱用恫吓和计谋,越汲汲于攀上组织的顶端。资本主义保障的自由竞争,就是一种将原始欲望的暴力性转换为经济活动能量的巧妙制度。如果没有法律,如果不关照全民福祉,那资本主义内在的兽欲就得不到抑制。总之,人类这种动物,总是用智慧来掩饰、隐蔽原始的欲望,冠之以正当之名,并满足于这种自欺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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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一不由得捂住自己的嘴巴。他忘掉了自己犯过杀人罪,诅咒起抢劫杀人犯来。这不是人干的事!如此残虐的行为,绝对应该判处极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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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能说罪犯已经重新做人了。至于他们是否还有犯罪的危险,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能沉浸于放他们出去的喜悦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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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乡看到的检察官胸前那枚检察官徽章,也叫“秋霜烈日徽章”,代表执行刑罚的严厉意志。秋天的寒霜和夏天的烈日,都是检察机关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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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性命的轻重,跟他所犯罪行的轻重是成反比的。所犯罪行越重,罪犯的性命就越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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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落座后,先干了一杯啤酒,然后就闲聊起来。纯一狼吞虎咽地吃着好几年没有吃过的寿司,心想,要是能让父母也吃上这么好吃的寿司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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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一旦犯了罪,就无可挽回地破坏了自己原有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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抹了头油的头发油光锃亮,宽宽的额头下一双闪光的大眼,给人以精力旺盛的形象,正是法庭上见过的那个人,一点没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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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绝对报应才是正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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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事不要先入为主,要耐心地去发现各种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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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所木造宅邸看上去阴森森的,从屋檐上滴落下来的雨滴,简直就像是宅邸在流血流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