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这些写词的词人,并没有贤人君子幽约怨悱之情的用心,而张惠言要这样讲,所以说他是“深文罗织”,是自己画了一个框框,要把别人的作品都套在这个模式之中,这是错误的,这是顽固的,这是不应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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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中外的诗歌,一般说起来是一种美文,所以一般总是应该有一种节奏韵律的感觉。我们中国的诗,我们说古近体诗,当然有一种平仄的格律,西方也有各种押韵的形式。虽然有人写一种散文化的诗,不要这种死板的韵律,但也要有一种自然的韵律的美。总之,诗歌是美文,要有韵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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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一个有名的词学家名叫张惠言,他说词这种文学形式,是可以表现“贤人君子幽约怨悱不能自言之情”(张惠言《词选·序》),是可以表现那些有品德、有理想、有志意、有抱负的贤人君子他们内心之中最隐约最深曲的一种内心的怨悱,一种感动,一种追求而不得的这样的怨悱的感情。他的这种说法是对还是不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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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维在他的《人间词话》里,就为词的性质下了这样几句定义,他说:“词之为体,要眇宜修,能言诗之所不能言,而不能尽言诗之所能言。诗之境阔,词之言长。“要眇宜修”的美,是写一种女性的美,是最精致的最细腻的最纤细幽微的,而且是带有修饰性的非常精巧的一种美,王国维说,“词之为体,要眇宜修”,就是说词有这样的一种美。那么,词为什么有这种美呢?有两个重要的原因:一个是形式上的原因,一个是内容上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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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的文学传统中,词是一种特殊的东西,本来不在中国过去的文以载道的教化的、伦理道德的、政治的衡量之内的。······可是,后来却发生了一种很奇妙的现象,就是后来词学家、词学评论家,他们就把道德伦理的价值标准,加在中国这个本来不受伦理道德限制的歌词上面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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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商隐写的是一个女子。中国的古人,一向是常常喜欢用女子作比喻的,因为在中国的伦理道德之中,夫妻的男女的关系,与君臣的伦理的关系,是相当的。妻子在丈夫面前没有自由,丈夫可以喜爱她、选择她,可以抛弃她,可以休弃她,她的一切都是操纵在男子的手中,这是夫妻的关系。…所以很多男子汉大丈夫写起诗来,想到他自己的不得知遇,没有一个人欣赏他的才能,没有一个人能任用他,就把自己比做一个女孩子,没有找到一个托身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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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表现那些有品德、有理想、有意志、有抱负的贤人君子他们内心之中最隐约最深曲的一种内心的怨悱,一种感动,一种追求而不得的这样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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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的韵文的各类文学体式之中,有一个传统,就是“文以载道”,读诗也讲究诗教,说“温柔敦厚”是“诗之教也”。一般说来,中国的散文是要求文以载道,中国的诗歌也讲求诗教。“诗言志”,诗者志之所之,是重视它的思想内容,它的伦理和道德方面的价值的。词,我认为是在中国的文学体式之中一个非常微妙的文学体式,因为词在初起的时候,完全没有伦理和道德的思想意识在其中。为什么叫做词呢?其实只是歌词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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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反对他了。我现在都是很简单的举例证,如在清末民初的时候,有一位有名的学者,就是王国维,他写过一本评论词的书,是很有名的一本著作,叫《人间词话》。在《人间词话》里边,他就曾批评张惠言,说“固哉皋文之为词也”,皋文是张惠言的号,他说张惠言讲词,真是太顽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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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个美好的文学,它本身有一种魅力你读它就被它吸引,就被它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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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说词的篇幅长,不是说词的句子长,而是说词给人的回味,词的韵味悠长。这就回到我们前面所说的,诗是显意识的活动,说出来可以很感动人,可是我们不能够自由发挥联想。词呢?写爱情的小词,表现了人的心理感情的一种本质,可以引起人丰富的联想,所以说“词之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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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赢者把生活看作一个合作的舞台,而不是一个角斗场。一般人看事情多用二分法:非强即弱,非胜即败。其实世界之大,人人都有足够的立足空间,他人之得不必就视为自己之失。人际交往的六种模式双赢不是什么技巧,而是人际交往的哲学,是六个交往模式之一,这六个模式分别是:◎利人利己(双赢)◎损人利己(赢/输)◎舍己为人(输/赢)◎两败俱伤(输/输)◎独善其身(赢)◎好聚好散(无交易)“我认输,你赢了。”“就这样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