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多么正确的意见,如果不能时常经受充分且无所畏惧地讨论,它都只能作为僵死的教条而不是鲜活的真理而被持有。
约翰·穆勒经典语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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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世界并不完善的状态下,能够自觉去过没有幸福的生活,就会让我们最有希望过上这种可以获得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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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构成人类认知现状的众多情况中,也许最让我们意想不到,或最能够说明我们对一些最重要的主题展开的思辨仍然处于落后水平的一种情况,莫过于我们在解决颇具争议的是非标准问题上一直都没有什么进展这一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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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一个不满足的人要比做一头满足的猪好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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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哪一国家,只要存在着一个上流阶级,这个国家的道德原则大部分就会源自这一上流阶级的阶级利益和阶级优越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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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使我们不高兴,我们可以表示我们的厌恶,我们可以远避他正和远避一个讨厌的东西一样;但我们却不会因此就感到受有使命要把他的生活弄得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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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不仅可能因有所行动引起对他人的伤害,也会因不行动而有同样的结果,对这两种情况他都应当对他所造成的伤害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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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如今这个被称为“缺乏信仰却又惧怕怀疑”的时代,人们确信某一意见,与其说是根据这一意见本身的正确性,不如说是因为没有它他们就会无所适从;断言某一意见不应受到公众的攻击,不是基于其正确性,而是基于它对社会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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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符合公众意见来使用强迫,跟违反公众意见来使用它同样是有害的,甚或是更有害的。即使整个人类,除一人之外,都持有一种意见,而只有那一人持有相反的意见,人类也没有更好的理由不让那个人说话,正如那个人一旦大权在握,也没有理由不让人类说话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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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统治者自己也成为其自身组织和纪律的奴隶,就像被统治者是统治者的奴隶一样。一位中国高官,跟最卑微的农夫一样,同为专制统治的工具和奴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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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个性在其之下还能得以存在,即便是专制也还没有产生它最坏的恶果;而凡是摧毁人之个性的,却都可以称之为暴政,无论它以什么名目出现,也无论它宣称执行的是上帝的意志还是人民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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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禁止的意见是正确的,那么人们便被剥夺了以正确矫正错误的机会;如果它是错误的,那么人们便损失了几乎同样大的益处,因为经过真理与谬误的碰撞,会让人们对真理有更清晰的体会和更生动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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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相信,一项安全可靠的实践准则,一个值得瞩望的理想,一个可以用来检验旨在克服这一困难而行的种种安排的标准,可以表述为下面两句话:在不违效率的前提下,尽最大限度地让权力分散;同时由一个集散中枢尽最大可能地让信息得到收集和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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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更愿意过问社会的好恶应该是什么,而不去追问何以社会的好恶应该成为个人必须遵守的律条。他们宁可在自己就是异见者的某一具体点上尽力去改变人们的看法,而不愿联合所有异见者一道来捍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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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并不是一部机器,按照一种模型组建起来,并被设定去精确执行已规定好的工作;人性毋宁像是一棵树,需要朝各个方面去成长与发展,并且是根据使它成为一个活体生命的内在力量的倾向去成长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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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仅防范各级官府的暴政是不够的,还需防范优势意见和大众情感的暴政,即防范这样一种趋向,社会即便不用民事惩罚,也能有法将自己的观念和做法作为行为准则强加于异见者,防范社会束缚与自己不相一致的个性的发展,甚至有可能遏止其形成,从而使所有人都必须按照社会自身的模式来塑造自己。集体意见对于个人独立的合法干涉是有一个限度的。发现这一限度并维护其不受侵蚀,对于使人类事务进至良善之境来说,正像防范政治上的专制一样,是不可或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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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任何特定的事情上,人们都会把自己归入这一派或那一派,或依据他们感情的一般倾向,或依据假设事情由政府来做他们可能的得益程度,或依据政府会不会以他们所喜欢的方式来做的推断,但极少是出于什么事情就适宜由政府去做的某种一以贯之的意见。在我看来,由于缺乏应有的规矩或原则,目前这一派与那一派都同样常常出现失误,对于政府干预,不是错误地请求,就是失当地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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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说来,与通行意见相反的意见,只有使用刻意自我节制的谦和之语,并且极其谨慎地避免不必要的冒犯,才有可能获得发言的机会,在用语上哪怕仅仅偏离一点点,也很难不失去阵地:而主流意见一方如果使用无度的辱骂,却的的确确能够吓阻人们发表相反的意见,即便有人敢发表,也没人敢去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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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无论身体、思想还是精神的健康,每个人都是他自己最好的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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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表现卤莽、刚愎、自高自大,不能在适中的生活资料下生活,不能约束自己免于有害的放纵,追求兽性的快乐而牺牲情感上和智慧上的快乐一——样的人只能指望被人看低,只能指望人们对他有较少的良好观感;而他对于这点是没有权利来抱怨的,除非他以特殊优越的社会关系赢得他们的好感,从而具备资格博取他们的有益效劳,而不受他自身缺点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