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先为自己设定目标,每朝着目标前进一步,我们都会感觉到朝着目标前进的幸福与满足。成功来临的那一刹那,我们心里的感觉其实是像走完漫长的旅程卸下沉重背包时的那种如释重负之感,而不是欣喜若狂。人们总是朝着目标,全力以赴,以为自己达成目标时会欣喜异常。然而当成功降临时,我们其实只是感觉到一点点短暂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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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了解适应原则的原理,又发现人的平均快乐程度是跟遗传基因有很大的关系时,就得面对一个惊人的事实:从长远来看,人生际遇如何其实并不重要,不管是好运还是坏运,我们最后都会回归自己的幸福起始点(happinesssetpoint),即大脑系统默认的快乐程度,而这基本上是由我们的基因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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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特森的研究结果如下:在问卷调查中表示自己很关心别人的权益及社会责任者,确实更可能用丢硬币的方式做决定,但这并不表示他们就更会做出对别人有利的决定。也就是说,自认道德感特别强的人确实更可能“做出正确决定”去丢硬币,但是如果丢硬币的结果不如意,他们就会当做没这回事,做出对自己有利的决定。巴特森把这种重视道德表象胜过道德真相的做法称做“道德虚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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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相似的是,一些道德困境也能被你的正义之心从两个冲突的角度予以解读,但在同一时间感受到两种直觉是很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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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列尔对道德进步的论述在很多方面都不同于科尔伯格,但其政治涵义是相似的:道德就是善待个体。它与伤害和公平相关(与忠诚、尊重、责任、虔诚、爱国主义或传统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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炫耀性消费是一种零和游戏:个人借由自己地位的提升来贬低别人。而且,我们很难说服一整群人或是属于该亚文化的人放下这种竞争心理,回归基本需求的消费行为。就算这群人可以因此而过得更好,他们也听不进这种话。相反,非炫耀性消费指的是其价值来自商品及活动本身,且多属私底下消费的行为,其消费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展现身份地位。起码对美国人而言,休最长的假或交通时间最短是不会为自己赢得任何好名声的,所以这种非炫耀性消费不在武器竞赛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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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一些科学家(“新无神论者”)提出宗教是病毒或者寄生物,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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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你改变的外在因素:噪音,通勤,自我控制感,羞愧,人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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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拉图相信,理性能够而且应当主导一切;杰弗逊认为这两个过程是统治着一个分裂帝国的平等的伙伴(头脑与心灵);休谟相信,理性是(且只适合于)做激情的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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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影响比上述的个人反思普遍得多……许多人都相信我们遵照着内心的道德指针,但社会心理学的历史充分证明了他人拥有强大的力量,它甚至不需向我们出示任何理由或证据,就能令残忍变得可接受,令无私行为显得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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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美国总统布什说,“9·11”事件的恐怖分子之所以做出这样的暴行,是因为他们“怨恨我们所享有的自由”,这充分表明他完全不懂这些恐怖分子的心理。不管是劫机犯还是拉丹,他们对美国女性可以开车、投票、穿比基尼并不在意,许多极端分子之所以想杀美国人,其实是因为他们都用这套“邪恶至极”迷思来解释阿拉伯世界的历史及现今的事件。在他们眼中,美国就是撒旦。